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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治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宣讲走进柳州
发布日期: 2026-08-24 18:07    来源: 市民宗委    作者: 韦春梅、张苡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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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0日,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走进柳州市,面向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民宗系统干部及县区宣讲员代表共80余人,开展专题宣讲,推动法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,是以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制度成果,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本次宣讲立足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大局,引导党员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。

自治区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朱小梅围绕“充分认识法律重大意义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与重要原则、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”等三大板块作专题辅导。宣讲创新采用“理论宣讲+案例解读+互动答疑”模式,跳出条文式说教,运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,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、乡村振兴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、惠民政策落地等实践场景,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、可落实的工作指引,深入浅出、指导性强。

参学人员表示,此次宣讲站位高、内容实,进一步厘清了法律核心要义,深化了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要求的理解,有效补齐业务短板,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。大家将坚持学用结合,把法律要求融入日常,自觉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促进者、维护者。

下一步,柳州市将以本次宣讲为契机,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把学法用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深刻把握“四个与共”核心理念;二是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势,推动各成员单位把民族团结进步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;三是持续拓宽普法宣传阵地,将法治学习宣传深度融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、柳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过程,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法治宣传教育,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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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时讯
以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治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宣讲走进柳州
发布日期: 2026-08-24 18:07    来源: 市民宗委    作者: 韦春梅、张苡真

8月20日,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走进柳州市,面向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民宗系统干部及县区宣讲员代表共80余人,开展专题宣讲,推动法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,是以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制度成果,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本次宣讲立足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大局,引导党员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。

自治区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朱小梅围绕“充分认识法律重大意义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与重要原则、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”等三大板块作专题辅导。宣讲创新采用“理论宣讲+案例解读+互动答疑”模式,跳出条文式说教,运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,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、乡村振兴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、惠民政策落地等实践场景,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、可落实的工作指引,深入浅出、指导性强。

参学人员表示,此次宣讲站位高、内容实,进一步厘清了法律核心要义,深化了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要求的理解,有效补齐业务短板,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。大家将坚持学用结合,把法律要求融入日常,自觉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促进者、维护者。

下一步,柳州市将以本次宣讲为契机,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把学法用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深刻把握“四个与共”核心理念;二是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势,推动各成员单位把民族团结进步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;三是持续拓宽普法宣传阵地,将法治学习宣传深度融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、柳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过程,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法治宣传教育,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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